问 | 人偶们有痛觉吗? |
答 | 不死者原本是没有痛觉的。 不过,拥有自我的人偶或许会将身体的缺失作为“疼痛”认知。另外,嗜虐的死灵师或许会赋予人偶与人类无异(或略微迟钝)的痛觉。 |
问 | 人偶们有味觉吗? |
答 | 应该说没有与人类相同意义的味觉吧。不过,掠食异端可以透过“进食”来取得满足感。另外,如果对生前怀有强烈执着,能够以记忆为基础、在精神层面上认识到“味道”。 另外,根据死灵师的想法,或许会出于某种原因赋予人偶与人类无异的味觉。 |
问 | 经过战斗,可能只有武器部件或者1级变异部件【空洞】留下来,是不是有点奇怪? |
答 | 部件只不过是“损坏”而已。如果只有【日本刀】残留,就代表牺牲了其他的东西也为了能够挥舞【日本刀】而留下了最底限的肉体;如果只有【空洞】残留并不意味什么都没有了,而是代表着还留下了使用【空洞】避开敌人攻击的余力。 粘菌生体计算机是使用全身来进行思考的,即使没有【大脑】也可以使用其他部件来进行统一思考。 即使所有部件全部损坏也是可以进行修复的。即使完全解体无法行动也并不代表人偶彻底消失了。 |
问 | 使用2级武装部件【发劲】或者2级改造部件【钢丝卷筒】,强行让数十体军团移动不是很奇怪吗? |
答 | 对于令军团“移动”,可以设想成击飞其中一部分来破坏它们的密集阵型。 被击飞的它们,说不定要花费在“摔倒”之上的时间慢吞吞地重新瞄准原本的敌人。又或者由于阵型破坏队列拖长而转而攻击(位于其他区域的)其他目标。 |
问 | 安装在某个部位的“防御”效果部件,只能防御该部位受到的伤害吗? |
答 | 不是,任何部位受到伤害都可以“防御”。 例如说,即使主要安装在那个部位但实际上全身都具有其特征,或者可以立刻用自己的结实部位作为盾来进行保护。 |
问 | 如果使用可爱少女的【庇护】技能,就可以令庇护方和被庇护方同时宣言防御动作,但实际情况是不是有点奇怪? |
答 | 请考虑成两人一起承受那个伤害将其分散了吧。 两人一起减轻了攻击,其中一个人作为盾承受了伤害,类似于这样。 |
问 | 3级变异部件【多头】和宝物【小小的不死者】能够拥有单独的人格吗?有人格的的话能够作为依恋的对象吗? |
答 | 只限NC许可的话,可以。 不过,这类情况的扮演基本上不应由NC,而应该由PL自身来进行。 另外,NC不应该轻易许可这类行为。 |
问 | PL可以自由改变动作的外观效果吗? |
答 | 只需征得NC的许可即可。 如果不改变数据内容,只是改变外观和名字的话基本上NC都可以认可。另外,如果NC仔细考虑过的话,改变数据也是可以的。 |
问 | 【独占】依恋的发狂效果应该是将部件破坏,但在REPLAY『お茶会をもう一度』230~231页中,似乎是夺取了对方的部件? |
答 | 是的,【独占】的发狂效果只会造成破坏。 在REPLAY中也并不能作为部件发挥效果,只是将其移植到自己身上的演出而已。在那之后,在结局单元的修复之中将那个部件实际修复,营造成对方的部件在自己的体内运作的演出。 |
问 | “常时”时机提供修正值的动作,是否可以在掷骰之后选择是否适用? |
答 | 没有“可以”记述的动作效果持续适用。 有“可以”记述的动作,可以在掷骰之后选择是否适用效果。 |
问 | 使用队长的技能【号令】和送断死镰的技能【无限解体】,作为其他时机使用过的行动时机的动作,可以在同一回合再次使用吗? |
答 | 可以。 使用限制是根据动作原本的时机决定的。同样,如果行动动作再次改变时机仍然能够使用。 |
问 | 即时时机的动作,如果作为行动时机使用的话,也和行动动作一样每轮无限使用吗? |
答 | 不可以。 即使作为行动时机使用,如果没有特别记述的话使用限制依然是每轮1次。 |
问 | 如果在自身使用“射程:0”的攻击动作时用“即时”时机的移动动作介入,能够对移动后区域内的目标进行攻击吗? |
答 | 不可以。 宣言时就要决定使用的动作和目标,然后才会进行效果的处理。 宣言使用攻击动作时必须选择“射程内的单位”作为目标。 如果要像提问一样行动,攻击动作必须是“射程:0~1”之类,移动前和移动后对目标都合法才行。 |
问 | “待机”的时候,存在“即时”时机吗? |
答 | 不存在。 “待机”并非动作,不存在“即时”介入的时机。 |
问 | 在“每轮结束时”“战斗结束时”进行的多个处理有顺序吗? |
答 | 没有。 有多个“每轮结束时”“战斗结束时”处理的情况下,PL可以按照任意顺序进行。 例如,【失败品】在一轮结束时破坏【蛆虫】的话,之后可以使用【蛆虫】每轮结束时的效果修复【蛆虫】。 另外,【独占】【执着】【恋情】【对抗】等依恋“战斗结束时”的发狂效果,可以用【宝物】将狂气点减少来防止。 |
问 | 在动作效果处理中或动作判定前“发狂”的话,会影响该动作的判定和处理吗? |
答 | 不会影响。 在宣言了某个动作后,将其处理完毕前进入“发狂”状态的话,“发狂的惩罚”在即时·裁定·伤害时机宣言时、乃至一切根源的行动动作处理完成之前都不会生效。 请在所有动作全部处理完成之后,从下一个宣言的动作开始适用。 |
问 | 可以在自己的攻击判定的裁定时机使用【手腕】或者【脚掌】吗? |
答 | 可以使用。 此类“以自身为目标进行支援或妨碍”,可以认为是将自己的姿势固定下来使得攻击更加准确,或者故意错开命中部位。 |
问 | 作为动作消费的部件破坏,存在“伤害”时机吗? |
答 | 不存在。 并不仅限于消费,由于“破坏”的效果造成的破坏并不视为“伤害”。 |
问 | 爱丽丝的技能【少女】的效果可以解释成“与1位姐妹相互进行对话判定”吗? |
答 | 不可以。只有持有【少女】的人偶一方进行对话判定。 另外,此时进行的扮演如果得到NC的许可,对话判定是可以得到修正奖励的。 |
问 | 废品的技能【随行】或队长的技能【号令】等记述有“姐妹”的效果,包含死灵师制作的仆从吗? |
答 | 不包含。 所谓姐妹,指的只是人偶们的统称。 作为例外,也包含一起行动的原仆从、其他死灵师制作的人偶或者类似的存在。 但是,作为敌人登场的仆从(即使设定上是人偶)和身份不明的存在并不是“姐妹”。 |
问 | 废品的技能【随行】中的“移动动作”指的是什么? |
答 | 指的是具有“移动”效果的动作(【腿骨】、【兽足】等)。 只要使用移动动作的是姐妹即可,移动的目标并不需要是姐妹(例如【发劲】或【钢丝卷筒】等将敌人移动的情况)。 也不需要该动作实际上进行了移动(被“移动妨碍”阻止了移动、或【冲击锥】没有命中等情况)。 【随行】是构筑阵型的技能。因此,在将敌人击飞的时候也可以配合着将自己移动到最合适的位置。 同样,也无需移动到与移动的目标相同的方向或区域。 |
问 | 废品的技能【抗拒奈落】,可以让“作为行动时机使用的即时动作”消费-1吗? |
答 | 不可以。 只有【抗拒奈落】的所有者使用的,时机记述为“行动”的动作才会减少。 |
问 | 参谋的技能【预知】可以对同一目标重复使用吗? |
答 | 可以。 对同一目标使用2次【预知】的话,目标的下一个“行动”动作消费-2。 |
问 | 参谋的技能【看破】,可以将棋子专用部件【第二形态】的效果无效化吗? |
答 | 不可以。 参谋的技能【看破】能够将“即时”“伤害”“裁定”时机的动作无效化。 因此,无法将“常时”“行动”时机的动作无效化。【第二形态】的效果属于“常时”,不能被无效。 |
问 | 可爱少女的技能【失败品】描述中的切断判定+1,指的是自身受到切断时吗? |
答 | 是的。在自身受到切断时进行的切断判定。 毕竟是很难被切断的身体嘛。 |
问 | 使用可爱少女的技能【庇护】的时候,伤害时机是在庇护者还是被庇护者身上出现的? |
答 | 两边都会出现。 【庇护】本身就是伤害时机,使用【庇护】的时点就已经出现了伤害时机。 之后,因【庇护】的效果承受伤害的庇护者身上会再次出现伤害时机。 “防御”动作等伤害时机的动作,可以在任一时机使用。 |
问 | 可以对“精神攻击”使用可爱少女的技能【庇护】吗? |
答 | 不可以。因为没有出现伤害时机,所以不可以。 “精神攻击”造成的狂气点并不属于伤害。 |
问 | 在冒险单元部件损坏的情况,可以使用可爱少女的技能【死之延续】或掠食异端的技能【肉宴】吗? |
答 | 不可以使用。 除了“常时”时机,其他动作在战斗单元之外都没有效果。 |
问 | |
答 | 只要存在损坏的部件就算作“受到了伤害”。 (译怒:直接在技能描述上说人话不行吗?我去改描述了再见) |
问 | 3级变异部件【悦乐药剂】等不通过对话判定减少狂气点的情况,上限同样是每单元“记忆碎片”数吗? |
答 | 是的。 包括对话判定在内,无论什么效果,在每个单元中恢复的狂气点上限都存在“记忆碎片”数额的限制。 |
问 | 掠食异端的技能【恶食】、送断死镰的技能【必中】对军团·恶怖没有任何效果吗? |
答 | 是的,没有特别的效果。 此类技能只对有着部位区别的人偶·仆从生效。 |
问 | 使用掠食异端的技能【暴食】修复强化部件时,可以换成同等级或较低等级同种类强化部件吗? |
答 | 不可以。 强化部件的与“同等级或较低等级的同种类部件”的“更换”,可以在结局单元“战斗后的修复”规则下或者使用6点宠爱点来进行,这和战斗中由于动作进行的“修复”是两回事。 也即是说,除非明确记述“更换”,否则是不能够进行部件更换的。而“战斗后的修复”以及宠爱点所说的“修复”在规则上等价于“与损坏失去机能的部件同名称同功能的部件进行‘更换’”,因此能够“‘更换’成同等级或较低等级的同种类部件”。 而由于动作进行“修复”的情况,则只会将损坏的部件本身恢复到损坏前的状态。 |
问 | 镇魂将手的技能【摇篮曲】的效果,对镇魂枪手的技能【枪斗术】有效果吗? |
答 | 是的,会生效。 【摇篮曲】会向所有射击动作(效果包含“射击攻击”的动作)自动赋予修正值。 【枪斗术】包含“射击攻击”,所以同样也是射击动作。【枪神】【魔弹】等技能也同样对【枪斗术】生效。 |
问 | 纷繁异怪的技能【业躯】能够修复强化部件吗? |
答 | 可以。可以修复包括强化部件在内的任意部件。 但是,【宝物】在损坏的时候就会失去,无法修复。 |
问 | 什么时候选择适用基本部件【脊骨】效果的动作? |
答 | 在下一刻宣言动作的时候,任选1个适用。不过,如果在下一刻没有使用动作的话,【脊骨】的效果就会消失。 |
问 | 在多刻重复使用【脊骨】的来减少消费的情况,能够分配如何减少吗? |
答 | 可以任意分配。 例如,连续3刻使用【脊骨】累积了“消费-3”的情况下,可以任意分配“-1”“-2”到该刻使用的不同动作上减少消费。 |
问 | 1级改造部件【喷射装置】等,动作效果中记述有“不能重复”,是和2级改造部件【尖刺】这种同类效果完全不能叠加的意思吗? |
答 | 不是。除非特别限制,只会影响那个动作本身的效果。 【喷射装置】的效果每轮可以多次使用,每次使用分别破坏基本部件。 这里的“不能重复”指的是对于1次攻击不能重复使用【喷射装置】改变伤害的意思。 |
问 | 2级改造部件【钢丝卷筒】能够以使用者自身为目标吗? |
答 | 可以。 除非特别限制,射程0的目标可以选择使用者自身。 |
问 | 3级变异部件【多足】效果记述的“足部部件”指的是什么部件? |
答 | 指安装在足部的部件。 只要安装在足部,即使部位记述为“任意”,也视为足部部件。 相反,如果安装在其他部位,即使部位记述为“足部”也不是足部部件。在安装到仆从身上时特别需要注意。 另外,正如“部件获得费率表”的注意事项所示,军团·恶怖是不能拥有【多足】的。 |
问 | 可以使用纷繁异怪特化技能【异形存在】将伤害部位变更为臂或足,然后使用3级变异部件【人彘】分配至其他部位吗? |
答 | 可以。 |
问 | 扩展书·箱庭之物语的追加棋子“开膛手”的部件【过剩肌肉】,可以视作【内脏】吗? |
答 | 可以,可以视为【内脏】。 也能作为基本部件支付【狂战士】的消费。 |
问 | 2级武装部件【手榴弹】真的能在“即时”使用吗? |
答 | 真的,可以使用。 |
问 | 使用过的“即时”与“伤害”攻击动作,能够通过镇魂枪手的技能【死之手】来使用吗? |
答 | 可以使用。 使用变更时机的效果时,即使变更前后时机相同也视作进行了“变更”。不过如此使用后,恢复到“即时”与“伤害”时机的动作不会再次可用(从变更后的时机恢复不会重置使用次数限制)。 |
问 | 记忆碎片表中的每个项目的简述与人偶的实际过去,有多大程度的关联呢? |
答 | 原则上遵照简述。 不过,如果PL与NC意见一致,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改变简述。请注意不能单方面进行,也不能大幅改变内容。 另外,对于简述中没有提及的部分,NC可以自由决定详细内容。如果PL有希望的方针可以向NC提案。 |
问 | “依存”依恋发狂导致的最大行动值下降叠加吗? |
答 | 是的,叠加。 |
问 | 在章节中获得的“宝物”狂气点如何呢? |
答 | 即使获得了“宝物”也不会获得新依恋。全部包含在最初的“对宝物的依存”中。 |
问 | 战斗中的对话判定能够减少“对宝物的依存”的狂气点吗? |
答 | 不能,对话判定不能减少“对宝物的依存”的狂气点。 不过【悦乐药剂】这类无关判定减少狂气点的动作,可以减少“对宝物的依存”的狂气点。 |
问 | 对话判定大成功的究竟是“选择是否要变更为随机依恋”,还是“选择是否适用从依恋表随机决定的结果”? |
答 | 依恋内容随机决定,然后选择是否变更。 对话判定取得大成功时,投掷骰子参照“依恋表”,再决定是否变更依恋内容。如果不希望的话可以不进行变更。 如果一开始就不打算变更依恋内容的话也可以省略骰子直接继续游戏。 |
问 | 如果人偶使用有“摔倒”效果的攻击造成大失败,命中了人偶自身(或其他人偶)的话,受到攻击的人偶行动值-2吗? |
答 | 是的,人偶也会摔倒。 虽然NC使用的棋子禁止拥有具备“摔倒”效果的动作,但人偶本身并没有对“摔倒”的抗性。 |
问 | 造成的伤害比命中的部位部件数更多的情况,剩余伤害是由攻击方任选部位造成吗? |
答 | 不是。 如果没有“爆炸”,即使有剩余伤害也不会对其他部位造成。 |
问 | 对于切断判定可以进行“支援”或“妨碍”吗?能使用狂气点重骰吗? |
答 | 可以。 切断判定是投掷10面骰判定值6以上成功。这仍然是战斗中的判定,会出现裁定时机。另外也可以通过狂气点来重骰。大成功和大失败没有特别的影响。 |
问 | 人偶可以从“乐园”以外的区域逃跑吗? |
答 | 通常不行。人偶只能从“乐园”,仆从只能从“奈落”逃跑。 原则上“除非NC认可,人偶不能从奈落逃跑”。不过NC可以根据场景的需要,制定从其他区域强行逃跑的剧本。 |
问 | 既然逃跑判定“和行动判定的处理相同”,参谋的技能【冷静】能让判定取得+1修正值吗? |
答 | 不能。 “逃跑判定”是“逃跑判定”,虽然“和行动判定的处理相同”,但依然不是“行动判定”。 不过,如果NC认可【冷静】的效果的话,可以据此向逃跑判定添加修正奖励。 |
问 | 既然逃跑判定“和行动判定的处理相同”,可以进行以下处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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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 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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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 攻击判定大失败时有“从攻击目标区域中任选我方或攻击者自身”的记述,那么如果攻击目标区域既没有我方也没有攻击者自身的话,可以当做普通的失败处理吗? |
答 | 不可以。即使攻击者不在“攻击目标区域”也会承受大失败的效果。 这段文字的含义是“攻击目标区域的我方”或者“攻击者自身”。 无论武器的射程如何,大失败时总能选择攻击者自身作为伤害对象。如果攻击目标区域没有我方的话,必须对攻击者自身适用大失败效果。 |
问 | 宣言的动作能够在满足条件的情况下中途停止吗? (例如使用全体攻击时,被即时动作将我方移动至攻击范围内的情况) |
答 | 不能,无法取消宣言。 宣言的动作在处理时检查是否能够进行处理(=符合宣言条件),如果能够则执行效果。 如果不能进行处理(=不符合宣言条件),则动作的效果无效,支付的消费不会返还。 只要能够进行处理,就不能根据使用者的意图取消。 |
问 | “完全解体”后还能使用技能吗? |
答 | 不能。 在战斗中“完全解体”的人偶会变成什么都不能做的状态。效果栏没有特殊记述的动作都不能使用。 |
问 | 只要并非所有人都“完全解体”或者“精神崩溃”,章节就不会强制结束吗? |
答 | 是的。除此之外,游戏不会在章节中结束。 除非游戏外的状况发生,原则上不会出现某个人偶掉队的情况。 即使一部分姐妹陷入“完全解体”“精神崩溃”,章节也还能继续进行。战斗结束的话就可以通过“宝物的狂气点减少”“战斗后的部件修复”“宠爱点的使用”等方法从对应的状态中恢复。 不过,如果全员都陷入到“完全解体”或“精神崩溃”中的某一种状态(可以混合)的话,章节就会结束。在满足了上述条件之后,就不能再使用宠爱点或强化部件来恢复了。另外,也不能对敌对的仆从·死灵师进行对话判定。 但是,如果NC判断存在明确的伏笔或者死灵师别有用心的话,也可以不结束单元继续剧本。 |
问 | “战斗后的修复”中剩下的部件可以作为备用带走吗? |
答 | 不可以,无法携带。 能够用于修复的只有经过NC确认在解体之后状态良好的部件,也即是能够修复的部件数目。 如果在“战斗后的修复”中能够修复的部件超过了损坏的部件,超过的部分无法带走而会丢失。 解体后的不死者肉片经过一段时间其粘菌就会进入冬眠状态,没有掌握死灵术的人偶是无法将其用作移植部件的。 即使是变异生物,也会由于纳米机械的效果或单纯的坏死而不适合移植。 |
问 | “支援”或“妨碍”造成的修正值,是否也会加在狂气点重骰后的骰值上面呢? |
答 | 是的,会加上去。 |
问 | 能够“妨碍”我方,“支援”敌人吗? |
答 | 可以,没问题。 |
问 | 在附有“切断”效果的伤害本身就将命中部位所有部件破坏的情况下,还会发生“切断判定”吗? |
答 | 会发生,但是可以省略掉。 |
问 | “精神崩溃”后能够进行战斗或行动判定吗? |
答 | 可以进行。 |
问 | “精神崩溃”的人偶之间可以进行对话判定吗? |
答 | 不可以进行。 |
问 | 在减少了“记忆碎片”数目的狂气点的单元内,如果之后增加了狂气点,可以再通过对话判定等方法来减少吗? |
答 | 不可以。 “记忆碎片”数决定了“每单元能够减少的狂气点上限”。即使狂气点再次增加,“已减少的狂气点”的数字也不会随之减少。 |
问 | NC根据剧本制作特殊的记忆碎片(记忆碎片表中没有的事物),是推荐的还是应尽量避免的? |
答 | 是推荐的。请NC根据自己的剧本自由设定独有记忆碎片。 |
问 | 仆从的基本体拥有12个基本部件而恶意值为2,可以在制作时将基本部件全部除去、以-8恶意值为基础吗? |
答 | 可以,没有问题。 |
问 | 如果棋子获得了1级变异部件【蛆虫】或2级变异部件【兽耳】一类战斗中与战斗外各有效果的部件,只有战斗时的效果吗? |
答 | 是的。战斗中以外的效果无法发挥。 |
问 | NC在战斗单元中要向PL公开棋子数据到什么程度呢? |
答 | 作为规则补充,如下所示。 如果直接使用死灵师篇章记载的棋子数据,请向PL完全公开。 改造、自制棋子的数据是否公开由NC判断。(只改变名字也算作改造) 另外,改制数据的棋子,如果在剧本设计上没有使人误认的意图的话,建议也改变棋子名。 如果是官方剧本或REPLAY中记载的棋子数据,请视为改制棋子(NC自行判断是否公开数据)。 关于这些内容,将在死灵师扩展“箱庭之物语”中追加说明。 |
问 | 根据棋子专用部件的“增援”效果登场的棋子,现行动值是多少? |
答 | 将“现刻数-1”作为现行动值。 |
问 | 如果在根据棋子专用部件【第二形态】的效果出现的棋子身上,再加上【第二形态】来制作第三形态的演出的话,合计恶意要如何计算呢? |
答 | 【第二形态】是使用追加敌人一半的恶意使其登场的动作。初始形态的【第二形态】部件,与第三形态的恶意值没有关系。 举例而言,如果初始形态恶意为10,第二形态恶意为20,第三形态恶意为40,总恶意为[10+(20÷2)+(40÷2)=40]点。 (译注:如果第三形态的恶意为40,第二形态的【第二形态】部件提供的恶意值就有21点了——不过参照此前的Q&A,第二形态的其余部分可以是取除了基础部件而将恶意降低至负数的状态。) |
问 | 棋子专用部件【觅肉巨虫】【死者复苏】【死者暴走】等“增援”效果,能否改成同恶意点的其他棋子登场? |
答 | 不能,不能让不同的棋子登场。 例如使用【死者暴走】时,不能配置【猎犬】来代替【食尸鬼】。 在制作剧本时,NC可以设定增援【猎犬】的自制部件(或者对其他部件进行改制)。但不能根据游戏情况随意变更登场的棋子。 |
问 | 在制作恶怖的时,能够安装3级改造部件【钢铁之臂】【蟹足】吗? |
答 | 不能,无法安装。 军团和恶怖无法取得效果与自身部位相关的部件。 |
问 | 如果棋子专用部件【死者融合】【觅肉巨虫】【死者暴走】必要的军团不足的话,军团是否不会减少? |
答 | 并非如此。军团会减少,但没有增援效果。 |
问 | 棋子专用部件【人偶操使】对同一目标多次使用的话,1体棋子可以攻击多次吗? |
答 | 可以。 |
问 | 极彩迷幻的技能【拥抱灵魂】、爱丽丝的追加技能【祈祷】、参谋的追加技能【受憎恨者】在“精神崩溃”时能够使用吗? |
答 | 可以使用。不过,即使已经“精神崩溃”,在【祈祷】计数的5刻之内增加狂气点(即使没有真正增加到依恋上)仍会令动作失效。 |
问 | 极彩迷幻的技能【盘上之棋】对拥有棋子专用部件【不动】的棋子有效吗? |
答 | 有效。目标不会发生“移动”,但行动值会减少2点。 |
问 | 多个持有废品追加技能【乐园的守护者】的人偶存在的话,效果叠加吗? |
答 | 叠加。 |
问 | 爱丽丝的追加技能【祈祷】、棋子专用部件【绝对歪曲】【疯狂的波调】【具现的恶意】,如果在5刻计数之内有部件损坏、再将部件修复的话,还能生效吗? |
答 | 不会生效。即使修复也会留下“损坏了”的结果,不会生效了。 |
问 | 在送断死镰使用追加技能【断罪】之后,还能使用裁定时机的动作吗? |
答 | 可以。【断罪】会禁止重骰,但允许“妨碍”和“支援”。 |
问 | 掠食异端的追加技能【完全捕食】在大成功时会生效吗? |
答 | 生效。“成功”是包括“大成功”的。 |
问 | 使用纷繁异怪的追加技能【凶化器官】提升伤害的攻击取得大成功后,可以发动2级追加变异部件【巨角】的效果吗? |
答 | 可以。【凶化器官】是在“攻击宣言时”,而【巨角】是在“攻击大成功时”,二者的时机不同。即使因为【凶化器官】失去了效果,【巨角】的效果也可以在其后附加。 |
问 | 对1级追加武装部件【铁铲】的攻击使用1级改造部件【钢筋铁骨】的情况,能将“切断”无效化吗? |
答 | 可以,会无效化。【铁铲】只会令“防御”减轻伤害的效果无效化。 |
问 | 使用2级追加武装部件【棺材】将1级追加武装部件【急救箱】或1级追加改造部件【废品零件】修复的情况,能够立刻使用【急救箱】和【废品零件】的效果吗? |
答 | 可以。同一时机中的效果顺序由使用者任意决定。 |
问 | 3级追加武装部件【非洲飞刀】含有“摔倒”效果,能够只选择“切断”的效果让棋子拥有吗? |
答 | 可以。如果不选择“摔倒”的话就能够让棋子拥有。 |
问 | 3级追加改造部件【念力爆发】产生的狂气点,能够使用2级追加改造部件【天线】无效化吗? |
答 | 可以,能够无效。 |
问 | 拥有棋子专用部件【骑乘调整】的棋子,和“骑者”位于不同区域的情况下,能让“骑者”瞬间移动到拥有【骑乘调整】的棋子所在的区域吗? |
答 | 可以移动。 (译注:语焉不详,个人理解为两者区域不同,“坐骑”进行移动也能够将“骑者”带至同一区域。) (译再注:根据详细Q&A确认,确实是译者理解的意图。) |
问 | 多个棋子拥有棋子专用追加部件【守护本能】的情况下,可以守护同一个“主人”吗?另外,可以相互认定为“主人”吗? |
答 | 都可以。只要是自身以外的仆从或恶怖,无论指定哪个棋子做“主人”都没问题。 |
问 | 大成功造成的伤害增加是伤害时机吗? |
答 | 是的,属于伤害时机。 |
问 | 使用狂气点重骰是裁定时机吗? |
答 | 是的,属于裁定时机。 |
问 | 在对“令其他单位‘移动’”的动作使用“移动妨碍”的情况,应该将使用者和使用目标中的哪一个作为目标? |
答 | 使用目标。 总是以“实际移动的单位”为目标进行“移动妨碍”。 |
问 | 送断死镰的技能【灾祸】是攻击动作吗? |
答 | 不,不是攻击动作。 因此,棋子能以1.5恶意获得。 |
问 | 对于3级变异部件【人彘】分配的伤害,3级改造部件【钢铁之臂】【蟹足】的防御有效吗? |
答 | 没有,无效。 【人彘】的效果在“伤害适用时”进行,在伤害时机之后。 |
问 | 对于“爆炸”造成的伤害,3级改造部件【钢铁之臂】【蟹足】的防御有效吗? |
答 | 没有,无效。 “爆炸”的效果在“伤害适用时”生效,在伤害时机之后。 |
问 | 对于3级改造部件【冲击锥】效果中的“移动”进行“移动妨碍”需要在何时使用? |
答 | 在【冲击锥】宣言时使用。 在【冲击锥】的判定之前,也即无关攻击的成败都要使用。如果攻击判定失败或大失败的情况“移动妨碍”也无效。但是,如果使用者将自身作为攻击对象,并且大失败也选择对自己进行,“移动妨碍”就会生效。 |
问 | 如果使用3级改造部件【冲击锥】对自身进行攻击的情况,狂人的技能【奈落的引力】生效吗? |
答 | 是的,生效。 因为效果包括了“移动”所以是移动动作,无论攻击成败其消费都会减少1点。 |
问 | 攻击判定大失败时,附加效果的“爆炸”和“切断”生效吗? |
答 | 基本上附加效果都会生效。 只有明确说明不会生效的“全体攻击”“连击”是不生效的。【冲击锥】的“移动1”或者【钻头】的无视防御之类也会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