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主题: 【资料】国家机构及职业建议-中国本地化版本  (阅读 7639 次)

副标题:

离线 CODE_XC24

  • Peasant
  • 帖子数: 13
  • 苹果币: 0
【资料】国家机构及职业建议-中国本地化版本
« 于: 2022-10-28, 周五 17:20:26 »
之前带COC团的时候,就会为了增加代入感而把模组修改成中国背景。因此根据国内的实际情况,对DG的机构和职业进行了简单的本地化。

本地化说明:
1. 对原始设定中机构的“逮捕权”调整为国内常用的“侦查权”。
2. 军事机关采用了2016年军改后的组织架构。
3. 所有职业根据原始设定,调整为国内相似职业名称,技能和重要关系数量等维持不变。

20230105更新:
1. 新增V2.0版本,采用90年代机构改革前的架构,同时使用第二版的职业和技能

V1.0版本内容:
1. 国家机构信息
2. 核心职业信息
3. 特定职业信息

由于我基本都会对DG的模组进行本地化修改,后续应该会对资料持续补充和完善。如果大家感兴趣,我也会继续更新。
里面的内容如有问题或不妥之处,也感谢各位大佬能够帮忙指出和更正。

剧透 -   :
一直担心DG本地化后会比较敏感,不过把阴谋论的对象改为90年代诞生的邪教、秘密资本家联盟、海外势力NGO以后,看起来比较符合主流价值观了。但总的来说因为我都是面团,所以就还好……

V1.0(机构改革后+规则书职业和技能)文件查看及下载:
s.caixuan.cc/LMPNFhvp

V2.0(机构改革前+第二版职业和技能)文件查看及下载:
s.caixuan.cc/L0PdoTq8

中国国家机构类型

执法机关
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禁毒局、刑事侦查局、反恐局、特勤局
公安部及海关总署:海关总署缉私局
国安部:一至十八局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管理局
最高人民检察院:政治部警务部

军事机关
武警部队:内卫总队、机动总队、海警总队
联合参谋部:情报局
陆军,空军,海军,火箭军,战略支援部队,联勤保障部队

应急组织
应急管理部:森林消防局、消防救援局、中国地震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中心、生态环境执法局

公共安全
卫健委: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中国的侦查制度

侦查权是搜集证据,揭露证实犯罪,查获犯罪分子和采用强制性措施的权力。

在中国,侦查权依法由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人民检察院行使。此外,有权行使侦查权还有军队保卫部门和监狱。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没有进行侦查的权力。原则上刑事案件均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公职人员贪污犯罪、渎职侵权类案件由监察委立案侦查;司法人员渎职侵权类案件由检察院立案侦查;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的由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涉军案件由部队的保卫部门立案侦查;服刑人员狱内犯罪案件由监狱立案侦查。    

凡是非经法律明确授权的侦查行为,特别是一些限制公民人身自由、搜查、诱惑与欺骗等行为,都是违反宪法规定的严重违法行为。宪法第37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程序制度:对已经立案的案件,应进行侦查,根据需要采取各种侦查手段和措施,但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
证据制度:必须严格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的方法收集证据。
拘留、逮捕制度:对于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有法定情形的,可以先行拘留;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应当提请检察机关批准予以逮捕。


中国的配枪制度

在依法履行职责时确有必要使用枪支的,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教养机关的人民警察,人民法院的司法警察,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和担负案件侦查任务的检察人员,海关的缉私人员可以配备公务用枪。此外,国家重要的军工、金融、仓储、科研等单位的专职守护、押运人员在执行守护、押运任务时确有必要使用枪支的,也可以配备公务用枪。

使用公务用枪的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配备公务用枪时,由国公安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发给公务用枪持枪证件。对交由个人使用的公务用枪,我国有严格的枪支登记、交接、检查、保养等管理制度,使用完毕,及时收回。配备枪支的个人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携带枪支必须同时携带持枪证件,未携带持枪证件的,由公安机关扣留枪支;
(二)不得在禁止携带枪支的区域、场所携带枪支;
(三)枪支被盗、被抢或者丢失的,立即报告公安机关

违反枪支管理规定,出租、出借公务用枪的,追究刑事责任。在禁止携带枪支的区域、场所携带枪支的,或枪支被盗、被抢或者丢失,不及时报告的,由公安机关对个人或者单位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警告或者十五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上次编辑: 2023-01-05, 周四 23:09:49 由 CODE_XC24 »


离线 CODE_XC24

  • Peasant
  • 帖子数: 13
  • 苹果币: 0
Re: 【资料】国家机构及职业建议-中国本地化版本
« 回帖 #2 于: 2023-01-05, 周四 23:05:15 »
20230105更新:
1. 新增V2.0版本,采用90年代机构改革前的架构,同时使用第二版的职业和技能

离线 ACID67

  • Chivary
  • *****
  • 帖子数: 1919
  • 苹果币: 3
Re: 【资料】国家机构及职业建议-中国本地化版本
« 回帖 #3 于: 2023-01-12, 周四 16:10:26 »
很奇怪,1.0版没有国保,2.0的话给FBI的对应可能国保更合适一点

离线 CODE_XC24

  • Peasant
  • 帖子数: 13
  • 苹果币: 0
Re: 【资料】国家机构及职业建议-中国本地化版本
« 回帖 #4 于: 2023-01-13, 周五 22:00:36 »
很奇怪,1.0版没有国保,2.0的话给FBI的对应可能国保更合适一点

感谢建议。在修订了,会合成1个文件,分为1990s和2010s两个版本。机构职责也会补充,公安国保大队会加入的。

离线 zhukoov

  • Peasant
  • 帖子数: 14
  • 苹果币: 0
Re: 【资料】国家机构及职业建议-中国本地化版本
« 回帖 #5 于: 2023-05-03, 周三 21:17:06 »
哈哈,正需要这个,国内背景模组撰写中。

离线 1598730429

  • Peasant
  • 帖子数: 2
  • 苹果币: 0
Re: 【资料】国家机构及职业建议-中国本地化版本
« 回帖 #6 于: 2023-05-27, 周六 21:36:52 »
虽然但是,有没有考虑过公安部反邪教局?之前公安部反邪教局在各地区还有支部,很适合

离线 早上好蓝天

  • Chivary
  • *****
  • 帖子数: 1945
  • 苹果币: -1
  • 生活太忙,不如睡觉
Re: 【资料】国家机构及职业建议-中国本地化版本
« 回帖 #7 于: 2023-05-27, 周六 21:44:32 »
我抄,好!NB!来点特警和国安
其实开团把PC当成小猫咪就行了,这里用逗猫棒,那里打打闹闹让她咬,给点吃的喝点水,摸摸头然后贴贴,撸猫也要顺毛呀。碳酸汽水10极简轻规则+其他资源: